关注二: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二)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5元。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计算。按照“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以退休人员本人年底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照1%的比例计算。(三)特殊调整。以下人员在上述调整标准基础上,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高龄退休人员。截至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