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8元。
第二部分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
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20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第三部分是适当倾斜。
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增长是针对70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的。
对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对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周岁至75周岁),每人每月增加20元;对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周岁至70周岁),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