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样标准。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15年)×1元。
一共可以增加183元。
湖北
(一)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
1、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
2、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