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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8%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0年05月19日
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发布时间比去年早了3个多月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增长中线(基准线)、增长下线分别为25%、18%、8%,较去年分别上调5%、4%和3%。

  与去年相比,今年河北省工资指导线的发布时间提早了3个多月,也成为今年发布工资指导线较早的省份之一。

  职工工资最高可涨25% 最低不低于8%

  据介绍,去年,金融危机影响全省经济发展,河北省工资指导线出现10年来首次下降。不过,企业职工工资仍增长14%,增幅连续11年达到或超过工资指导线基准线。

  今年以来,河北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势头得到发展,一季度工业生产增速加快,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在河北省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中,经济形势的好转得到体现。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增长中线(基准线)、增长下线分别为25%、18%、8%,较去年分别上调5%、4%和3%。

  经济效益有增长 企业应围绕上线涨工资

  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经济效益有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上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经济效益较好以及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同行业水平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中线安排工资增长。

  其他企业,可按照不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

  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征求职工意见,经职代会讨论。但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增幅不达标 经营者收入不能增加

  按照要求,工资指导线发布以后,各个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参照工资指导线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执行。对于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要参照工资指导线,采取集体协商方式来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具体幅度,签订集体合同文本。年终执行情况要向职代会或工会报告,作为厂务公开内容,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其中,国有企业职工工资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收入要同比例扣减。对有效益故意不增加职工工资的要予以预警通报,经营者不得兑现绩效年薪。生产一线职工增资幅度达不到工资指导线要求的,经营者收入不能增加。

  河北省从1998年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除2005年未发布外,今年是第12次发布工资指导线了。与去年相比,今年河北省工资指导线的发布时间提早了3个多月,河北也成为今年发布工资指导线较早的省份之一。据悉,尽早发布工资指导线,对于企业统筹安排工资增长计划,指导和促进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将发挥更好的作用。

  马上就访 工资指导线上调是否一定要涨工资

  企业工资指导线上调,是否意味着企业职工的工资一定会上调?

  对此,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一道‘虚线’,不具法律上的强制性。”发布工资指导线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自主分配提供一种价格信息,具有引导和指导功能。(记者李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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