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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改新政符合六种条件外来人员可落户入市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0年08月27日

    户籍改革,牵动着社会的敏感神经,寄托着百姓的诸多期待。近日,我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实施办法》开始实施,许多人因此获得期盼已久的“城市户口”。

    霍丽娟是赵县在我市务工的一名普通的农民工,从2006年开始,她一直在河北天龙东洋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任计算机操作员工作,工作期间,霍丽娟通过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但因为没有相关的政策,她一直没有办法落户省城。

    霍丽娟:因为没有政策,没有落户。

    新出台的《实施办法》第1条规定: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这一政策为霍丽娟成为市民带来了福音。

    长征街派出所户籍民警 韩文宝:她的条件符合户口迁入,我们依据条例准许迁入
    霍丽娟:自己终于成为石家庄的市民,感到很高兴,希望自己为这个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新户籍管理政策的实施,让更多的外来务工人员成为石家庄市民,26岁的市公交公司临时工杨彦是其中之一。他落户是因为符合《实施办法》第5条,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可以申请入市。在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后,他向公安户政部门提交了落户申请,很快得到了解决。

    杨彦:没想到户口很快得到了落实,心里踏实了

    开始实行的《实施办法》有效截止日期至2015年4月1日。办法规定:凡在市区就业、经营、投资并有长期固定住所的,符合六个条件之一可办理户口入市
    1、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
    3、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民工;
    4、在石市投资100万元、年纳税达到3万元的;
    5、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五年以上的;
    6、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武为民:这次户改让更多人才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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