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鼓励创业、促进就业,我市就业部门放宽多项政策约束,进一步降低有创业愿望人群的创业门槛。
按照我市各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规定,凡是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各类人员仍是今后一段时间重点扶持的创业主体。
省会创业指导中心 主任 柴玉文: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仍是今后一段时间鼓励扶持的对象。
针对这些创业人群,准入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都将进一步放宽。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一律向他们开放;而对国家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也鼓励各类创业主体进入,创业者可以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可以在除单元楼外的所有有合法有效房地产证明文件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我市也放宽了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新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进行“零出资”。非货币形式出资比例最高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对初创小企业,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首期注入不少于30%,2年内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