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省会气温骤降,不少市民们都有了入冬的感觉。记者了解到,今冬取暖费征收工作已全面展开,供暖价格不变。
记者走访了省会尖岭、新石等小区看到,居民楼门前已经张贴了采暖收费通知,按照通知,居民在10月13号到11月15号期间可到小区换热站缴纳取暖费,供热企业提醒广大用热居民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费。
华电供热集团营业部主任 李玉林:因为取暖费是供热企业冬季储煤必要的资金来源,请居民务必在规定时间交费,同时提醒交费居民督促所在物业公司及时将取暖费交到供热企业,以免影响今冬供热
价格方面,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今冬居民采暖价格不变。
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 李辉斌:居民采暖价格继续执行原标准,即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
职工的采暖费补贴方面,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补贴标准按每月基本工资加450元。企业参照执行,职工采暖补贴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对城市特困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采暖费补贴:实行集中供热的家庭按居民供热价格和规定补贴面积由财政全额给予补贴。非集中供热的家庭每年每户补贴500元。
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 李辉斌:对在冬季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收费,由户主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民委员会核实,在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交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此外,对于已经完成分户计量的小区,居民取暖费用是:基本热价(11元)×供热面积+计量热价(0.112元/千瓦时)×用热量,其中计量用热量按居民每平方米98千瓦时平均采暖耗热计算。供暖结束后,供热计量收费高于按面积收费的部分不再向用户收取,低于按面积收费部分,两个月内退还给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