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明某纺织有限公司的4名员工王某、黄某、彭某、张某,在一个月间,竟将该公司价值近百万元的名牌服装偷运出厂,并只以10多万元的价格转卖获利。昨日,高明法院分别以职务侵占等罪名,对该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一审判决。
据黄某供述,2007年3月的某晚,四人利用上晚班的机会,将成衣偷运出厂外。被告人彭某也供认,当年3月期间四人曾2次在晚班作案。而王某也承认曾3次伙同其他员工盗卖厂内成衣。得手后,该批衣服被分两次运往东莞销赃,得款共10多万元。
经鉴定,被盗销的该批成衣价值近百万元。高明区法院一审判决王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入狱6年。同伙黄某、彭某、张某,分别被判刑或正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