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马先生:上个月我在珠光灯饰城门口的停车场停车,看车的收费员收了两元钱停车费,有票据,但还是被贴了罚单,说是乱停车。这个停车场到底能不能停车啊?
记者调查
交了停车费却被贴罚单
9月8日,省会马先生驱车到槐安路珠光灯饰城买灯具,将车停在了画有停车线的珠光灯饰城前的停车场。一名收费人员收取了马先生两元停车费,并给了他一张票据。20多天后,马先生在机动车驾驶人信息服务网上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违章记录,违章地点在槐安路,时间正是他去灯饰城买东西时。
昨日,马先生带记者来到石市交管局一站式服务大厅。大厅工作人员调出马先生的违章记录。记者看到违章时间为2010年9月8日10时9分,地点为槐安路,违章行为显示: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处罚单位为交管局桥东大队,拍摄的照片也显示马先生的车停在灯饰城前,路面上也画有停车线。
马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收费人员给他开的收据,上面印有珠光停车场的章。马先生对此感到不解,明明交了停车费为啥还罚钱?这个停车场是不是合法的啊?
部门回应
桥东区城管局:该停车场还在审批中
随后,马先生找到珠光灯饰城停车场管理部门。一位吕姓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停车场承包合同。该合同显示,甲方为石市桥东区城管局道路停车收费中心,乙方为珠光灯饰城,承包场地名称为珠光灯饰城门前停车场,落款印有桥东区城管局和珠光灯饰城的公章。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先生被贴罚单是因为他的车轧了盲道,停车场是去年经过桥东区城管局批准后开设的。
然而,昨日20时,桥东区城管局道路停车收费中心张姓负责人称,该停车场还在审批当中,“明日停车中心纠察科工作人员将去查看处理”。
■文/本报记者黄亮 实习记者解保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