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市公安局启动“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月”活动,号召市民依法燃放烟花爆竹。
从今天开始,市区内各派出所每天都会派出两辆禁放烟花宣传巡逻车到辖区宣传知识,提醒市民依法燃放。
根据市公安局规定,各个派出所在出动巡逻宣传车的同时,还要在居民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五处禁放烟花爆竹宣传站,向市民讲解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裕华公安分局槐底派出所 史应怀:对正在燃放的一是采取劝阻的方式,对拒不听劝阻的依据规定进行强制制止或处罚。
根据《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规定,市区除春节期间,允许在规定的时段、地点燃放指定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个人、单位或团体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工作时间)89663749
(夜间)110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云才:违规燃放主要是市民红白事和企业开工庆典。提醒市民在这些时候一定要按规定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