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媛 通讯员张丽锋)26岁青年李华(化名)在十几天里作案12起,抢夺路人金项链涉案16万余元。近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以李华涉嫌抢夺罪,收赃人梁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今年26岁的李华一直没有找到正式工作,经济困窘,为了挣点钱,他产生了街头抢夺的想法,把犯罪目标选择在行人佩戴的金项链上。
5月2日起,李华驾驶摩托车在市区街头游荡,乘人不备从后面快速将被害人脖子上佩戴的黄金项链抢走。
第一次作案轻松得手,李华的胆子更大了。在十几天里,他在石市街头采取同样手段作案12起,作案对象多为佩戴黄金项链的男子,涉案数额共计16万余元。
抢夺得手后,李华又联系开黄金饰品加工店的梁某,将其中的六条黄金项链卖给梁某。梁某看到李华拿来的多为断开的项链,而且在短时间内数量这么多,就心知“不是正路来的”,但出于牟利目的,他仍以6万余元的价格将项链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