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闻
我的石家庄生活服务网首页

首页 >> 新闻 >> 本地

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通知发布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0年12月25日

  昨日雪袭冀中南,省会气温骤降。省会目前已进入数九寒冬,暖气热不热成了市民最关注的问题。

  日前,石家庄市发出“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的通知”,明确要求遇到严寒天气时,石市各供热企业将依次采取压发电、压工业、压洗浴等方式首先确保居民供热。若仍无法保证居民供热,石市还将限制机关单位用热,优先保证居民供热。

  石家庄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用热单位要选派本单位成员当好建筑节能监督员,市供热办、各县(市)区供热办要加强对公共建筑能耗的检查,制止室温超标、供暖设备空转的现象。不听劝阻、热能浪费严重的单位,将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学校不同建筑要适时调温度

  ■ 特别关注

  12月13日,本报曾以“一所学校四个月取暖费‘白费’20多万”为题,报道了学校、幼儿园等场所热能浪费的问题。“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的通知”对此也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在一般天气条件下,石市的办公、商业、文化卫生等公共建筑在未完成热计量改造前,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根据各建筑物的用途确定供暖时间,人工调节供暖总控阀门。在正常办公、学习、营业等期间,要提前1~2小时调大供暖总控阀门,使室温保持在18℃左右,最高不超20℃。在下班、闭店时也要提前1~2小时调小供暖总控阀门,维持5℃~10℃不损坏供暖设施的水平(即值班采暖水平)。

  通知要求,石家庄市办公楼、写字楼在工作日8~18时需保证供暖,其他时间要按值班采暖水平设定。

关于应对严寒天气确保居民供暖通知发布【来源:石家庄都市网】【打印】【关闭
图片新闻
石家庄新闻 | 石家庄新闻 | 社会热点新闻 | 我的石家庄
石家庄新闻声明:本站所有新闻资讯来自互联网!
石家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