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刘志毅提出关于“建立激励市民监督举报城市市容存在问题机制”的建议。他认为,有关部门应建立一套机制,激励广大市民对城市市容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市容问题查实的,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刘志毅代表认为,我们的城市在市容管理的“精细工作”方面确实有待加强。如主路修好通车已很长时间,边边角角仍没有修好;废弃不用的电线、电缆形同蜘蛛网,严重影响外部景观;井盖丢失或轧坏,形成安全隐患;清理废弃电杆不彻底,形成马路橛子绊人;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路面(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便道)毁损长期影响通行质量等。这些事情看似不大,实际件件关乎民生。
他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举报的作用,并明确一个政府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的受理工作。对群众举报的市容方面的问题,全部在当地新闻媒体所开设的专栏上公布,以此为精神鼓励。对经查实的问题酌情给予物质奖励。可从上缴财政的行政罚没款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奖励经费。
■文/本报记者李国静 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