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丹东讯(记者 史云峰)弟弟抢劫,父兄协助其潜逃,您瞧瞧这一家子!
今年11月19日,这一家三口在法庭上获刑。
家住宽甸的王某30多岁,曾有前科。出狱后,一直都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
3月10日晚,王某赌博输了钱,看见了本村村民姜某的轿车,便产生了抢劫姜某的念头。
22时许,王某望见姜某的车灯亮了,便持刀隐藏在姜某家的大门旁,并拉下帽檐遮挡面部。待姜某驾车回到家门前准备开大门时,王某用刀抵住姜某的前胸令其把钱掏出来。
王某接过钱后逃离,姜某通过体态判断抢其钱的是王某,于是找到王某哥哥说明此事并要求找王某核实。二人来到王某的父亲家但未找到王某。
当日24时许,姜某、王某的哥哥等人在镇内找到王某。王某承认了抢劫姜某的事实,同时将抢来的2千余元还给了姜某,双方决定此事私了。
次日早晨,姜某到王家称其父亲不同意私了并已报案。王某闻讯逃跑。此后,公安机关多次做其家属工作。
4月5日,王某打电话给哥哥,要求去哥哥同学在某乡镇山上的房屋继续隐藏。哥哥便编造借口征得同学的同意,并通知弟弟去此房居住。6日,王某给其父打电话告诉他隐藏的地点,要求送衣服和食品,还要求父亲帮助其砌猪圈以长期隐藏。王某的父亲照办了。
4月7日,王某在驾驶三轮车去买水泥的途中落网。
11月19日,宽甸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其兄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其父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