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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男子工地欲跳楼获救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1年03月22日

  3月19日8时40分左右,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与四水厂路交口附近一工地,一名讨薪男子坐在26层楼顶,几次做出准备跳楼的姿势。经过半小时多的劝解,民警和男子的工友合力将他控制住,带离楼顶。

  26层楼顶 男子欲跳楼

   3月19日8时40分许,石市胜利北大街与四水厂路交口附近,某在建小区的26层楼顶,一名男子坐在天台的护栏上。楼下围了不少人,不时有人喊“有人要跳楼”。据一名围观者称,男子看起来40来岁,在楼顶已待了几分钟,一直面朝外坐在护栏上,并不时两腿向外伸,非常危险。围观群众中有人拨打了110。

   正在附近访查消防安全工作的桃园派出所民警严军会听闻,立即与工地一周姓男子往16号楼楼顶冲。该在建高层还没有电梯。

  民警工友联手救下男子

  严军会说,他们爬到楼顶后,跳楼男子开始冲他们喊叫,声称老板不还清工钱他宁愿死,情绪十分激动。“我开始劝他,尽量分散他的注意力。”严军会说。

  由于该男子情绪激动,开始时并不理会民警和工友的劝说。严军会和男子的工友随后从家人的角度开始劝说,让该男子多为家人考虑,边劝边靠近。

  经过大约十分钟的交流,跳楼男子情绪渐渐稳定。这时,严军会和工友距跳楼男子还有一米多,趁他思考时,迅速上前抱住他,将他从护栏上拉下来。此时,已是9时25分。

  经了解,该男子姓李,46岁,河南沈丘人,因工头携款失踪,他无法讨工钱,一时想不开才出此下策。

  讨薪应采取合法的方式

  桃园派出所办案民警薛艳明对李某进行了教育和批评。同时,该所所长李晓联系了李某的工地。赶来的开发商与承包商表示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欠薪问题。

  随后,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桃园派出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决定。3月19日17时,李某被送到石家庄市拘留所。

  民警薛艳明说,讨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情于理都无可厚非,但采取跳楼等过激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还涉嫌违法,得不偿失。民警提醒,讨薪应该通过劳动、司法等相关部门合法地解决。

  ■文/本报记者任利 实习生安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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