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不义之财,四个刚刑满释放的青年男子纠集在一起,连续实施三次蒙面抢劫,而且每次都将受害人砍伤。21日,四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执行逮捕。
三次持刀抢劫 每次都砍人
1月27日20时许,3名青年男子在正定县医院附近租乘冯某的出租车。途中,这3名带着口罩的男子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砍刀、匕首,威胁司机冯某不许乱动。慌乱之中,冯某一手遮挡砍刀,一手拉车门想要逃生。此时,三名男子立即向冯某头部、胸部、背部等要害部位砍下数刀,冯某奋力反抗弃车而逃。
1月29日晚,开着刚抢到手到的黑色东南菱帅牌轿车,该团伙再次出动,在正定新村彩虹桥附近实施作案。这次,团伙中又加入一位成员刘某,四人依然用口罩蒙面,手持砍刀将一名刚下夜班的男子砍伤,并抢走现金100余元,手机一部。
1月31日22时许,正定镇一村民独自步行至塔元村附近时,被三个年轻人强行拽到一辆黑色轿车上,被蒙上眼睛,抢走现金2000元。随后,三名男子开车将受害人带到偏僻处,将其刺伤后逃跑。
抢劫10余起 涉案20余万元
2月3日下午,正定警方接到报案称,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汽车。经专案组勘验,确定此车就是被抢的东南菱帅牌轿车。
警方经过对三起案件的认真分析,经过走访和摸排,最终锁定有犯罪前科的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16日19时许,警方在石市某网吧将王某抓获。经讯问,王某对伙同葛某、刘某、韩某三次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很快葛某、刘某、韩某相继落网。
经讯问,该犯罪团伙四名成员均有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先后持刀入室、拦路抢劫作案10余起,其中在正定、灵寿抢劫出租车两辆,造成一人重伤,多人轻伤,涉案20余万元。
提到家人 嫌疑人眼角湿润
“后悔也没用,再想什么也晚了。”年仅20岁的嫌疑人王某说。
“出来后不想工作,身上又没有钱,我们就凑在一块想抢点钱花。”另一嫌疑人葛某交代。据了解,他们每次将抢来的手机、汽车等转卖出去,换来的钱大部分用来供给平日开销。
当记者问是否考虑过家人的感受时,一直面无表情的葛某眼角开始湿润。“我没有父母,在我1岁多时,他们就离婚了。”葛某说,他跟着年迈的爷爷长大,只读完小学。
■文/本报记者白云 实习生娄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