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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时速60迈警车并行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1年08月12日
5月3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当前,石家庄每百户家庭就有61辆电动自行车,多数时速“超标”。警方在认可电动自行车经济、低碳的同时表示,对于电动车违章情节一直缺少处罚依据,导致部分电动车“越骑越快”,从而易引发交通事故。

  超速没“法”管,肇事取证难

  一位交警告诉记者,有一次他驾警车执行公务,时速是60公里,竟然发现有一辆电动自行车与他并行,事实上,关于电动自行车上路后在哪儿骑,该骑多快的问题,在省会并非无矩可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石家庄《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等符合非机动车标准的车辆,须在非机动车道靠左侧行驶,并注意避让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但如果电动车不靠左行,又骑得飞快,怎么处罚?据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介绍,目前,因为没有专门的测速仪或监控设备固定证据,因此对上述违章情形的处罚尚无法可依。此外,一些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的处理,也时常令警方感到棘手。

  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副政委周文化告诉记者,因为电动自行车没有牌照,因此省会警方无法对电动自行车所占的交通事故比例进行统计,但他估算,极保守地说,这个比例至少在百分之十以上。

  电动自行车或将上牌管理

  国家四部委此次下发的《通知》还首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并要求各地警方认真核查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等是否符合国标。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按照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这意味着将来省会的电动车很有可能将上牌,并纳入统一管理。

  周文华表示,一旦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就意味着每辆电动自行车都被标上了一个“记号”,其行驶轨迹甚至可以进入电子警察的监控范围。届时,公安交管部门就可以从合理出行、降低事故发生率的角度,科学规划出一套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一方面努力拓展电动自行车的出行空间,一方面有效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不靠左行、超速行驶甚至肇事逃逸等问题。

  严查非机动车上快速路

  周文华告诉记者,因当前的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一些骑车市民时常非法驶入省会的高架桥、快速路。为此,省会将从近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机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非法驶入高架桥、快速路的行为进行严查,查处后将实施顶格处罚。

  据警方统计,省会早晚高峰时路面机动车(主要是各类汽车)的平均时速在30至40公里之间,而此时电动车的的平均时速已经快过机动车。为此,在目前对电动自行车超速缺少处罚依据的情况下,石市公安交管局准备在今后的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的细节管理,由交警对骑行过快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实施劝纠,降低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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