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庆黎,男,汉族,1951年1月生,山东东平人,1973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履历
1971.01——1976.04,山东省东平化肥厂工人,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副书记;
1976.04——1976.11,山东省东平县委常委兼工交办公室副主任;
1976.11——1979.01,山东省东平县委副书记(其间:1978.06—1979.01 借调共青团中央工作);
1979.01——1980.01,共青团中央工农青年部副处长[1];
1980.01——1983.01,共青团中央工农青年部处长(其间:1980.08—1981.02 在北京农业大学学习);
1983.01——1986.03,共青团中央工农青年部副部长(其间:1983.09—1985.07 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大专班脱产学习,1980.12—1985.07 兼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
1986.03——1986.07,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
1986.07——1988.01,山东省东营市副市长兼市政府秘书长;
1988.01——1988.09,山东东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1988.09——1991.02,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
1991.02——1993.03,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其间:1992.03—1992.07 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1993.03——1995.01,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5.01——1997.03,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
1997.03——1997.12,山东省泰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5.09—1997.12 在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7.12——1998.03,山东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
1998.03——1998.08,山东省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
1998.08——1999.02,甘肃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9.02——1999.10,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9.10——2002.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党委副书记(其间:1999.02—2001.02 石河子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2.04——2004.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2004.12——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2005.01——2005.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2005.03——2005.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其间:2002.09—2005.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5.11——2006.05,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代理书记;
2006.05——2011.08,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西藏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1.08—— ,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2]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西藏)。
2011年8月,中共中央决定:张庆黎同志不再担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据新华社电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庆黎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张云川同志不再担任河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此外,日前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个别副主任委员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