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家庄市渣土治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的公告》,其中规定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有监督的权利,市渣土管理办公室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给予50~300元奖励。
■建设工地不达条件不得开工
该公告明确了对建设工地的管理,三条措施给建设工地戴上了“紧箍咒”。一是,建设工地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未办理的不得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二是,根据《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规定,对未使用具备渣土运输资质车辆,未和各区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工地出入口未采取硬化措施、未设置污水沉淀池、未配备冲洗设备和专职保洁员的工地,不得开工建设。
三是,根据《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建筑渣土装载过量,不能按规定要求密闭,未冲洗或车身不整洁、带泥上路的,手续不齐全的运输车辆不得驶出建设工地。
■因建筑垃圾受罚将记入诚信档案
公告规定,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的单位或个人,按《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等有关法规进行上限处罚。
对施工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一是,建设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防治措施未达标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布。经整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由所在区责令停工,并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者吊销企业资质。
二是,施工单位因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处置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入诚信档案;当年受两次以上处罚的,暂停其6个月的投标资格。
■建筑垃圾运输车作业时须携带准运手续
公告还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出了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营运时,必须携带建筑垃圾准运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倾倒到核准消纳点。
即日起至1月23日期间,凡具有合法运输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从事运输时必须平槽装载,做好密闭防护,严禁沿途遗撒飞扬。
此外,公告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应设专人负责签发建筑垃圾消纳回执。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对建筑渣土运输处置有监督的权利,市渣土管理办公室将根据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给予50~300元奖励。■文/本报记者张燕
举报电话
■市城管委: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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