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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2年02月28日

  2015年以前,省会的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这是石市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的部分内容。

  《意见》明确,石市24个县(市)年内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积极稳妥解决市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小学班额最多不能超45人

   《意见》从办学条件、普及水平、经费投入、师资队伍等六方面,对石市教育均衡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办学条件方面,《意见》要求石市各县(市、区)要以教育资源整合与学区建设为基础,加快形成满足适龄少儿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积极稳妥解决市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

  “根据《意见》,2015年前全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舍质量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防火设计规范。”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

  该负责人还表示,石市辖区的县域范围内的完全小学、初级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校园校舍、运动场地、安全卫生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寄宿设施等,要全部达到河北省制定的办学基本标准,城乡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年内各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

  《意见》对石市教育均衡发展作出明确规划。

  今年年底,24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初步均衡;桥西区、裕华区、藁城市、鹿泉市、井陉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明年年底,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井陉矿区、辛集市、无极县、平山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4年底,晋州市、新乐市、正定县、栾城县、赵县、高新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015年底,行唐县、赞皇县、灵寿县、元氏县、高邑县、深泽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至此,石市24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含复查达标)。

  “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儿入学率达到99%以上;2015年,小学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巩固率达到98%以上;适龄残疾少儿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95%。”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以公办中小学为主体,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文/本报记者高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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