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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1时起可查石家庄市PM2.5监测数据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2年05月26日

  6月1日,石市环保局将首次在其官网(www.sjzhb.gov.cn)上公布省会PM2.5监测数据。当日1时,市民登录该网站就可查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平安电站的PM2.5监测数据。

  据介绍,算入PM2.5,省会下月空气质量级别可能下降。不过,该数据是研究性数据,仅供参考。

  ■下月可查两监测点PM2.5

  “6月1日1时起,市民登录石市环保局官网,点击‘PM2.5研究性监测数据’链接,就可以查看PM2.5监测数据了。到时,石家庄将是河北首个公布PM2.5监测数据的城市。”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李冬昨日介绍,“监测到的PM2.5将作为首要污染物参与和决定每天空气质量级别的判定,一定的指数范围对应一个空气质量级别。”

  据了解,目前省会只有石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平安电站这两处PM2.5监测点,每个点的监测范围只有数公里。PM2.5监测数据公布后,将按照相应频率进行更新。

  “因为更新的是前一小时均值和前24小时均值,因此,6月1日零时的数据在1点钟才能看到。”李冬透露,目前,PM2.5监测数据已开始向系统发送,但还没有放到互联网上。“监测PM2.5,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仪器标准,监测人员也没有经过国家统一培训,因此PM2.5监测数据仅作研究,供市民参考。”

  ■到时空气质量级别可能降

  据了解,目前空气质量级别判定仅为三项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选择其中指数较高的作为首要污染物,判断空气质量级别。而今年2月29日发布的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下称“新标准”)实施后,将在原来基础上新增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即判定每天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的指标增至6项。

  “增加的项目遵从原来的评价方法,即选择较突出的作为首要污染物,来判定空气质量级别。”李冬介绍,“新标准”中PM2.5年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评判空气质量级别的话,石家庄市的优良天数肯定将减少。但这并不代表石家庄市的空气质量恶化了,而是新增的PM2.5监测对评判结果产生了影响。”

  李冬表示,PM2.5监测将从6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目前监测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仍按旧标准执行。明年1月1日起,石市将全面采用‘新标准’。”

  ■文/本报记者解保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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