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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湖北松滋一农民强奸8人致死3人

石家庄新闻  日期:2012年12月03日


今年2月,38岁的湖北松滋农民覃兆明因抢劫在沙市被抓,后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被投入沙洋监狱服刑。8月29日,松滋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发现,新江口镇德胜村“2000・3・30”强奸杀人案现场提取的指纹,与因犯抢劫罪正在沙洋陈家山监狱服刑的覃兆明的部分指纹特征相似。民警当即赶到沙洋监狱进行核实,并经DNA鉴定,确认现场指纹系覃兆明所留。9月6日,松滋市公安局将覃兆明押回松滋,以涉嫌强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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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警方深挖出覃兆明8起强奸、3起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除了以上两起发生在松滋的奸杀案外,覃兆明还于2005年9月9日晚,在广东佛山尾随陈某(女,殁年36岁)至偏僻处,将其强奸并致其身亡。其他5起强奸案,一起是2000年发生在松滋新江口镇,另外4起于2011年、2012年分别发生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并都有抢劫行为。11月30日下午,松滋市公安局通报了“3.30”覃兆明系列强奸杀人案侦破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覃兆明生于1974年,小学文化。曾因盗窃被判刑4年,出狱后到广东打工。2012年2月21日,因抢劫被荆州开发区联合派出所抓获,后被查明其在荆州开发区和沙市区抢劫作案13起,被判入狱15年。覃兆明还交代,他19岁结婚,2000年初离婚,2011年与现任妻子邓某再婚。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覃兆明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脾气暴躁,平时很少和周围的人交流。他做事不计后果,喜欢饮酒。邻居反映,嫌疑人结婚前在家务农,之后一直在外打工。在家务农时,干活勤快,是个种田好手。其父母则称“儿子犯错那是他的事,与大人无关”。

2000年3月30日晚10时许,覃兆明在松滋新江口镇白云边酒厂附近,看见受害人冉某(女,殁年17岁)从新江口朝老城镇方向走去,遂起歹意,尾随一段后,在路边木材堆上捡了一根胶绳子,从后面勒住冉某脖子,将其拖到松滋堤坡下实施强奸致其死亡。
 本文转自中国最大门户网站-概索网,原文地址:http://news.gaisuo.com/gn/135450828827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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