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五大产业园区”和“四个新市镇”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试行)》中又明确提出:把新市镇建设与拉开主城区框架、加快县城建设统筹考虑,实现新市镇与主城区在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市场信息、政策措施、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的一体化发展,实现新市镇与主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放宽城镇户籍限制,使农民与市民、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居民,在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享有同等的待遇。
市政府要求这9个重点示范区的相关县(市)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新市镇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市政府统一审定。市政府统一出台旧村拆迁、安置补偿的指导政策。相关县(市)政府组建国有独资公司,负责新市镇建设的组织实施,包括融资、征收、回迁房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