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李强)13年前,正定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正定六建)的高振杰为井陉微水镇政府建设办公楼和职工住宅楼;13年后,因镇政府拖欠巨额工程款,使他不得不四处躲债。
13日,井陉县微水镇政府领导介绍,镇财政所仅有筹建办公楼的账目,而无住宅楼的账目。双方对账目产生分歧,使施工者讨要工程款陷入僵局。
施工者干完活儿难讨款
1996年,正定六建与井陉县微水镇人民政府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建一幢镇政府办公楼、一幢镇政府职工集资住宅楼。
两份合同显示,镇政府办公楼由承建方垫资200多万元施工,待工程竣工交付验收后付款;职工集资住宅楼三层以下由承建方垫资,三层以上按照工程进度付款。
正定六建工程队长高振杰说:“当时考虑到是镇政府建办公楼、职工住宅楼,而且两份合同均是与微水镇人民政府签订,所以才揽下了此工程。”
两幢楼主体完工后,按照施工合同又进行了大部分装修,微水镇政府针对住宅楼项目拨款130万元给承建方。
高振杰说,微水镇政府对职工住宅楼工程付款130万元后,至今再未付钱。由于镇政府未按合同履行住宅楼按照工程进度付相应的工程款,造成承建方无法支付井陉县一供料商的用料款,供料商多次催款无果便对工地进行哄抢。
正定六建多次向镇政府催要工程款无果后,于1998年以拖欠建办公楼工程款为由将微水镇人民政府告上法院。
镇政府13年未还清工程款
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经相关机构对微水镇政府办公楼进行评估,1999年9月8日判决井陉县微水镇政府付正定六建高振杰欠款2730188.28元。
今年1月13日,高振杰出具的一份盖有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公章的执行款清单显示,微水镇政府付高振杰欠款23次,共计133万余元。
而微水镇镇长许永旭出具的一份《微水镇付正定六建工程款明细表》显示,法院判决后支付欠高振杰工程款46次,另有2次分别替高振杰还贷款和欠用料户的料款,共计230余万元。
而高振杰并不认可这种说法,称46次还款中,除23次还办公楼欠工程款外,其他还款均为职工住宅楼拖欠的工程款。
13年来,镇政府负责人换了一届又一届,高振杰一直讨要工程款无果。
账目分歧阻挠“讨债路”
石市井陉县微水镇党委书记张士玺表示,其一,他2009年7月7日刚被任命,对以前的事情并不了解;另外,上届政府领导交接时未提此事。
微水镇镇长许永旭介绍,现在镇财政所提供的账目显示,仅有镇政府办公楼欠款的数据,而无欠住宅楼项目欠款的费用。
高振杰说:“如果镇政府无集资住宅楼的账目,为何镇政府会按工程进度付了130万元的工程款?如果镇政府不认可职工住宅楼项目,那么意味着已付的130万工程款是无效的。”
1月14日,原微水镇政府和住宅楼筹建办主任(副镇长梁金田)表示,每位职工的集资款都已交到微水镇财政所,怎么会没有住宅楼的财务账目呢?
高振杰说,住宅楼工程他投进去500多万元,“讨债路”不知道还要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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